永安社區迎春路北側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信息公示
1、地塊概況
永安社區迎春路北側地塊位于鎮江市丹陽市永安社區,占地面積2524m2(約3.8畝),中心坐標為E119.61888°,N 32.00829°,未來規劃為二類城鎮居住用地(07010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2年8月,江蘇省丹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委托江蘇港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調查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2、地塊歷史用途及污染識別
根據歷史用途變遷資料、現場踏勘以及人員訪談獲取的信息表明,調查地塊歷史用途簡單,無工業企業,未發現明顯污染痕跡。調查地塊歷史上為桑田,屬于永安社區;2004年開始地塊內陸續建設6幢住房,2022年6月1日地塊征收為國有??紤]到周邊企業對地塊的影響,故進行第二階段初步采樣調查,特征污染物需關注重金屬鈹、氟化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總烴以及石油烴等。
3、第二階段調查
根據第一階段調查結論,于2022年8月26日對調查地塊進行了采樣調查。地塊內共布設了6個土壤采樣點,3個地下水監測井;地塊外共布設了1個土壤對照點,1個地下水對照監測井。共送檢18個土壤樣品,5個地下水樣品。
污染物檢測項目包括《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個基本項以及特征污染物。地下水樣品檢測指標與土壤保持一致,加測《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表1中項目(除微生物指標及放射性指標)。
土壤樣品檢測結果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要求;地下水樣品檢測結果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標準,石油烴滿足《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的第一類用地要求。
4、結論
綜上,調查地塊滿足后續規劃二類城鎮居住用地(070102)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無需進行下一階段詳細調查工作,可進行開發利用。
2、全本連接(7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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